高空测报灯 为了避免直接接触,大家都会各显神通,有悬空的、垫纸的,还有最粗暴的,就是站在马桶上解决。近年来,因为站在马桶上方便而受伤的新闻层出不穷,但依旧有人会选择这样的方式,那假如因此而受伤,我们的损失由谁赔呢? 接下来,小编从一则生活中的真实案例来为大家分析。 【案例分析】 2018年6月18日,当天下午,张女士与好友相约至某商场逛街,在逛街途中,张女士不只是吃了凉的食物,还是怎么回事,肚子一阵绞痛。于是,便让她朋友先逛着,自己去厕所解决。来到厕所后,张女士看着眼前的一幕了,商场可能出于服务的考虑,将厕所全部换成了马桶(坐便),这对有一点洁癖的张女士难以接受,但奈何肚子不允许她再另找厕所。迫于无奈的张女士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,那就是站在马桶上解决。顾不了那么多的张女士便穿着高达7cm的高跟鞋站在了马桶上,解决了燃眉之急。 就在张女士缓舒一口气的时候,“嘭”的一声巨响,张女士便摔在了地上。 张女士还没有从震惊中恢复出来,下身一阵疼痛将她拉回了现实。原来是马桶破碎了,张女士从马桶中摔了下来,而破碎的马桶碎片不仅扎伤了张女士的屁股、大腿,还将张女士的下体(外阴)割伤了。下身的剧烈疼痛使得张女士无力呼喊,但好在当时厕所隔壁也有人,及时拨打了120,将张女士送到了医院,没有使得伤害进一步扩大。 刚恢复过来的张女士,心里不是滋味。因为这一次不仅医疗费花费不少,而且自己的下体因为划伤的缘故“毁了容”。张女士是一个爱美的人,还想要为自己的下体整容,又要花费一大笔费用。张女士认为全部损失由自己承担太亏了,自己是在商场厕所受的伤,没有安装蹲厕设备,马桶的质量等问题值得怀疑,于是便向商场进行索赔。而商场则认为,此起事故是因为张女士的过错导致的,商场没有过错,拒绝向张女士赔偿。 双方各持己见,僵持不下,张女士随即报了警。 【小编说法】 大家认为商场是否应当向张女士赔付呢? 在上述案件中,主要涉及民法中侵权责任编的相关知识,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以及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。 我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、无过错责任原则、公平责任原则。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,无过错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责任类型中适用。在过错责任原则中,又分为过错认定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,前者由受害人举证,后者由致害人举证自己没有过错,否则,推定其具备过错。同时,法律还规定了损害赔偿责任中的免责事由,主要有以下几种:①过失相抵;②受害人故意;③第三人致损;④自甘冒险。 在上述案例中,张女士作为成年人(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),其明知(或应知)站在马桶上有导致马桶破裂的风险,仍站在马桶上,具备过错。因此,商场拒绝赔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。但商场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,在厕所的设计、马桶质量等问题上,没有考虑周全,鉴于张女士受伤情况,最终在警方的调解下,商场也同意对张女士给予一定的赔偿。 站在马桶上是十分危险的行为,马桶碎裂后异常锋利,稍有不慎会对我们产生极大的伤害,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能像张女士一样不顾后果,不然只能自食其果。 以上就是本次全部内容。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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